一、管理模式
1、公司直接对各级总经销进行管理,并协助总经销商开发分销商。
2、公司对经销商的开发采取“区域分品种独家经销制”,即公司对经销双方商定品种的经销商在约定区域和渠道内只发展一名。
3、公司将协助区域总经销商开拓市场:在总经销商的经营区域,派驻业务代表,协助经销商开发、管理市场。
4、区域总经销必须在其所在区域深度开发市场,使经销产品基本覆盖应进入的零售终端,公司原则上不对分销商及零售终端进行管理,直接由区域总经销商管理。
二、广告支持
公司给予区域总经销充分的电视、报刊、户外、交通等媒体的广告支持,全方位提升经销商在当地的知名度与形象。
三、促销政策
1、逢重大节日,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对各级经销商举行有利于销售的促销活动;
2、经销商可主动拿出促销活动方案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实施,并由公司和经销商按比例共同承担活动费用。
四、价格操作
1、各地经销商进货价格为统一到岸价;
2、对分销价格实行建议价,但经销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信誉金制度
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避免各区域经销商跨区窜货,损害公司与经销商的利益,公司采取信誉金制度。
1、省会城市经销商信誉金20万元;
2、地级城市经销商信誉金10万元;
3、县级城市经销商信誉金5万元;
二、奖励政策
完成年度销售任务(以现金到帐为准),公司按其进货金额再给予4%—5%的扣点进行奖励(任务部分4%,超额部分5%)。
1、省级经销商首年任务300万元
2、地级经销商首年任务20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某些产品确实不适合当地销售,可退回公司,调换等值的适销产品。
2、为维护经销商和分销商权益,对窜货经销商采取惩罚制度,严重时取消其经销权,并扣除其信誉金或年终奖励。